1.实验室主任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,负责实验室安全及消防工作。
2.各实验室负责人员为所在实验室安全负责人,其工作接受实验室主任的督促与指导。
3.实验室主任负责全部实验室的钥匙管理,各实验室钥匙由相关实验室负责人专职保管,其他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配置,因工作需要使用实验室钥匙,应向实验室负责人借用,并按时归还。钥匙丢失应立即向实验室主任报失,以便采取措施。
4.员工或其他人员需使用实验室,必须确保实验室负责人在场,如因毕业设计或课程设计,晚上需使用实验室,应当安排实验室人员轮流值班,未经实验室主任批准不得将钥匙交给员工使用。
6.如有校外人员来实验室工作或参观,应及时通知实验室工作人员,并陪同至外来人员离开为止。
7.不得私自在实验室留宿非实验室人员,自己因工作原因需在实验室留宿的,也应提前上报,讲明留宿原因及时间。
8.切实做好实验安全工作,有强电和旋转实验设备的实验室更应切实做好人身安全防护工作,对于此类设备的使用和实验,必须配备二名有强电工作经验的实验室人员或教师在场。
9.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经常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,检查方式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。对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,检查及整改结果应登记归档。